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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五花八门的求职“刁难”

求职中遭遇“刁难”,有些是面试官在考验求职者,有些则是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和不尊重。五花八门的求职“刁难”和“虐待”要区分对待。
    前一种“刁难”,汾湖人才网称为“高压试炼”。“我对你的回答不满意,你明显在说一些假大空的话!”“你的领导让你办一件违规的事情时你怎么办?”“当你的工作需要和你的做人原则相违背时你怎么办?”这些面试官不近人情的经典“刁难”问题,实际上被人力资源界的人士视为高压试炼的陷阱问题。要试的正是求职者的应变和表达。不少人扛不住这些“刁难”,或者败下阵来,甚至拂袖而去。
    后一种“虐待”则真正存在侮辱,比如:不论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要求求职者在35岁以下,在年龄上绊倒求职者;对性别的隐性歧视,面试的时候,告诉你“我们只招男的”;对残障人士的歧视;对长相、身高的歧视;甚至某些老板挑选员工还看八字、生肖、面相,跟自己“犯冲”的不用……诸如此类的“刁难”“虐待”层出不穷。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一颁布,大家纷纷拍手叫好。因为在以前,基于上述原因的求职歧视太多了,劳动者正缺乏这样的法律保护。
    前一种“刁难”是在尊重人格基础上的魔鬼式试炼,而后一种则是对我们尊严的践踏,需要我们勇敢说“不”。然而,很多时候,不少求职者却在高压面试难题前任性地说“不”,而对尊严的“虐待”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