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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津县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整体业务素质,保证医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岗位需求,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夏津县人民医院20名,夏津县中医院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科室的规定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入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ajin.gov.cn/)查看医院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后,与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2016年毕业”的证明的扫描件转换合并为PDF文档,文档名称为“2016应聘+院校名称+姓名+专业” 的格式;2015年前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所报考单位邮箱。(县医院xjxyyzgk@163.com,中医院zyybgs3685851@163.com)。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人民医院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4月30日
招聘单位公布招聘咨询电话,并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退回报考者补充。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通过初审和简历筛选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报名成功人员在5月11日—12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临床医学、卫生检验、医学影像诊断、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财会学八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 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公示。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由夏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县纪委、人社局、卫计局等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对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最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通过邮件报名的面试人选须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内(应届毕业生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夏津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人社局和卫计局职能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