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华侨大学生物医学学院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助理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见附件)

注:其中第一学历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6年7月11日17:00。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应聘者需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本硕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三、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889。

五、相关待遇

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月工资标准4500-52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6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