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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属于高栏港经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订高栏港经济区辖区建设项目征地征收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征地征收工作中涉及各方利益,组织实施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珠海市平沙医院属于珠海市二甲医院,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由平沙镇财政核补。是高栏港区内最大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其服务范围立足于平沙镇,辐射温泉城市组团、高栏港区以及斗门西部镇村等。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所属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一类拨付,分别由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各承担50%。其服务范围立足于平沙镇11个社区,为平沙镇近10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3月25日(9:00-12:00,14:30-17:00),邮递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17:00(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报名地址如下:

(1)报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岗位: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11室,咨询电话:0756-7268648,联系人:王先生。邮寄材料报名: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11室,收件人:王先生,邮政编码:519050。

(2)报考珠海市平沙医院岗位: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党群工作办205室(平沙镇政府院内),咨询电话:0756-7752746,联系人:周小姐、张先生。邮寄材料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迎雁西街36号,收件人:平沙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55。

(3)报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党群工作办205室(平沙镇政府院内),咨询电话:0756-7752746,联系人:周小姐、张先生。邮寄材料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迎雁西街36号,收件人:平沙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55。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④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注意事项:①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的。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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