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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博 士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读 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四、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
  
  (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博士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免笔试环节)→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和时间:报名网址: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9点-9月28日下午18点。
  
  2、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多填报无效。报考人员要在网上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需携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部 分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时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初审 地址:长沙市医学会(雨花区桂花树街138号)。
  
  (二)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1、缴费:具体见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
  
  2、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考生需于10月10日登陆湖南卫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见附表。时间初定10月中旬,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
  
   1、笔试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入围考核人员,如某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考人员比例低于1:3的,则采取划取合格 分数线的方法确定,博士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布前,出现入围考核考生弃权等,则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内容及考核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布,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生总成绩,博士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 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签订合同
  
  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批复下达后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技术咨询电话:
  
  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4822247
  
  咨询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局人事处:0731-88666421
  
  监督电话:
  
  长沙市卫生局监察室:0731-886664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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